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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45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949交通广播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为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一、启用闯红灯抓拍22处、违反禁令标志抓拍3处、违反禁止标线抓拍6处、违停抓拍13处、不礼让行人抓拍1处(具体设置地点见附表)。闯红灯抓拍设备可同时抓拍不按导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礼让行人、在禁止掉头地点掉头、逆行、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抓拍设备可抓拍货运车辆闯禁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接打电话、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可同时抓拍逆行、违反禁令标志、在禁止掉头地点掉头、违反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

二、启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所有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违反禁令标志、货运车辆闯禁行、逆行、不礼让行人、违反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

三、启用全市电子监控设施抓拍货运车辆闯禁行违法行为,抓拍标准按照2019年11月30日向社会公告的《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施行。

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为宣传教育期,2020年11月27日起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人知晓,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1月18日

关于启用45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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