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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试点工作正式开启

作者:佚名  来源:天山网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3日

     8月10日至10月底,公安部交管局将在全国组织开展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试点应用工作,新疆是此次试点的省区之一。

  8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此次试点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实现便捷、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感显著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升级完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相关业务中启用交强险信息核查功能,并对机动车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路面执勤执法等环节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调整相关业务工作流程,制定业务办理异常情况的处置流程,做好日常工作应用系统保障。

  第二,全面实行交强险保单电子化。自8月10日起,新疆保险协会拟在全区范围内的各财产险保险公司,全面实行交强险保单电子化;试点期间各保险公司同时在现场打印、寄递、引导客户下载打印等方式为车主出具纸质单证和交强险标识,并提醒车主驾车出疆应当按规定粘贴机动车交强险标识。机动车在我区道路行驶,不再要求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粘贴交强险标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路面执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检测等工作过程中,车主或驾驶人出示交强险电子保单或经执法设备查询已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不得以无纸质电子保单、未粘贴保险标识进行处罚、限制机动车检验。

  第三,正式开展交强险数据网上核查工作。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开展执勤执法活动过程中,对于通过系统成功核查到交强险信息的,群众可以免予提交交强险纸质凭证,无需审核、收存交强险纸质凭证;对于通过系统无法核查到有效交强险信息的,应当审核、收存群众提交的交强险纸质凭证,继续办理业务或开展执勤执法活动;对于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交强险纸质凭证与系统核查结果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交强险纸质凭证办理业务、开展执勤执法活动,并做好异常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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