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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险 这些法律知识要知道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网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近几日,乌鲁木齐出现“倒春寒”,雪后路面结冰引起车辆失控碰撞事故增多。本期律师做客时间,关于车辆保险的法律咨询增多,3月21日,晚报融媒律师团成员何敏为大家介绍关于车险的法律知识。

●某车主在小区院内停车,发现车辆被刮擦,但没能找到肇事车。因此,他找自己的朋友制造了假现场,申请保险理赔。这种行为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何敏:这位车主的行为属于保险欺诈行为。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保,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就可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特别提示:先出险后投保,人为制造出险事故,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因闯红灯造成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交强险还会理赔吗?

何敏:闯红灯发生事故是在交强险的理赔范围之内的,因为违章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损失有以下几种: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闯红灯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往往会给行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并且闯红灯还要面临扣6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特别提示:虽然闯红灯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要赔偿,但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未被注销之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免责?

何敏:保险公司以驾驶证过期拒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应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先予赔偿。如果驾车人的驾驶证在事故发生时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未按期办理换证手续未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并不必然被吊销。在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后仍可办理换证手续,并不存在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被撤销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保险免责条款范围内的“无证驾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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