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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出游高速路上追尾起火 交警提醒:保持安全车距车辆起火应这样处置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网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五一假期,哈某自驾出游时追尾前车,引发自己驾驶车辆起火,幸好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哈某未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这次追尾事故。”5月5日,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达坂城大队民警吴虎介绍,该事故发生于假期第一天,事发G30连霍高速公路由乌鲁木齐至吐鲁番方向进盐湖服务区匝道口处。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从目击者那里获取了一段视频。

目击者拍摄的视频显示:一辆红色小型越野车处在进服务区匝道口应急车道内,火势已将车体全部包裹,正在燃烧并冒出大量黑烟。受事故影响,现场有车辆排队。

吴虎说,为避免车辆爆燃危及周边车辆及人员安全,民警先将该区域设置成警戒区,提醒过往车辆注意慢行。与此同时,其他民警兵分三路展开处置工作。

“拿到灭火器后,我就奋力向冒着浓烟燃烧起来的车辆喷射救援。”吴虎说,但还是压不住火势,随后,又从附近加油站借来一个大型灭火桶继续操作灭火,直至灭火剂用尽,也没控制住车辆迅猛的火势。

几分钟后,专业消防队员驾驶消防车赶到,经消防救援人员处置,汽车明火被迅速扑灭。

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长时间交通拥堵现象。经初步判断,起火原因为车辆追尾事故,导致车辆起火。

车主哈某告诉民警,他当天驾驶小型越野客车从乌鲁木齐出发,打算去达坂城区游玩,因为车多,跟车太近与前方车辆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自己车辆碰撞后起火。

事故民警勘验完现场,依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哈某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此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由哈某承担。

交警提示

车辆起火这样处置

那么,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起火自燃事故如何处置呢?

高支队达坂城大队民警吴虎提醒:

第一步 第一时间断电、下车。在驾驶过程中,一旦发生车辆起火,驾驶员要记住以下几个步骤:停车、开门、断电、疏散、做好安全措施(放置三角警告牌)、报警。如果车门打不开,应当利用安全锤及车内工具,砸破车窗,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然后报警。

第二步 小火要赶快灭。汽车自燃通常都是从一个部位开始着火然后蔓延的,如果发现得早,还仅限于小部位的起火,只有轻微烟雾,这时候可用车上的灭火器化解危机。如果没有灭火器,可向他人求助,并用毛毯、沙子掩盖火源快速灭火。

第三步 中火讲方法。如果发动机舱已经开始冒烟,并且有火苗从缝隙中窜出,那说明火势已经发展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这时,不要贸然打开引擎盖,以防空气对流加大火势。可拉开引擎盖露一条缝,然后往里面喷灭火剂,等到没有烟雾时方可停止。这时才能打开引擎盖,进行清理工作。千万不要用手直接去触碰引擎盖,以免烫伤。

第四步 大火赶紧跑。别指望小小的车载灭火器能够扑灭熊熊大火,如果3分钟之内没能有效灭火的话,那么此时凭一己之力已经难挽局面了,这时应该在报警后赶紧离开车辆,及时疏散乘客、围观群众。

新疆交警提醒:司机朋友请牢记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出发前做好车况检查,防止车辆带“病”上路。驾车时,车主要保持警惕,注意味道或烟雾,万一发现情况不对,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逃生,立马靠边停车,离开车辆,保障人身安全并及时拨打119及12122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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