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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33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5日

      根据为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启用33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具体设置地点见附表),其中闯红灯抓拍21处、违反禁止标线抓拍12处。闯红灯抓拍设备可同时抓拍不按导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在禁止掉头地点掉头、逆行等违法行为,违反禁止标线抓拍设备可同时抓拍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缓慢行驶,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

2019年9月13日至2019年9月20日为宣传教育期,2019年9月21日起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人知晓,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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